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 |||
地理位置 | 唐山市丰润区王官营镇焦家庄村西 | |||
报告名称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污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编号 | AP/ZY-201705004 | |
项目组成员 | 韩建明、刘宝钢、王永恒、李悦霞、訾兆明 | |||
项目简介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位于唐山市丰润区王官营镇焦家庄村西。拟建项目日处理污泥500t,年处理污泥15万t。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73号)以及《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属于第六大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第(一)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第1项“固体废物治理”,职业病危险风险分类为较重;综合判定,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污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
1职业病防护设施 ①根据检测报警点的设置规范,在污泥储存车间设置硫化氢、氨报警装置; ②污泥储存车间硫化氢报警装置应布置释放点距离1m以内,且报警点高度应低于释放点; ③风机、污泥泵等高噪声设备应设置消音器、减振基础、隔声罩等控制措施。 2 应急救援设施 ①污泥储存车间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联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②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正常运行; ③为进入有限空间的检修人员配置便携式有毒气体报警仪和为应急救援人员配置空气呼吸器。 ④应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设置急救箱,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GBZ1附录A表A.4确定,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 ⑤应编制硫化氢中毒、氨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3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中应包含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和更换,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维护和更换,警示标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日常检测设备设置及监测费用、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防暑降温用品等费用。故建议企业建立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表,对涉及的职业卫生经费进行相应填充,随时更新、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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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