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七十八加油站 | |
地理位置 | 滦南县南堡镇咀东码头 | |
报告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七十八加油站改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组成员 | 何宝利、宋长友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七十八加油站位于滦南县南堡镇咀东码头。主要从事汽油、柴油的零售业务。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七十八加油站安全条件和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014年版)要求,落实了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安全要求,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和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
1、安全设施方面的建议(1)油罐等法兰的跨接往往因为某种原因损坏,导致电阻过大,使产生的静电或雷电电流不能及时导除成为油品火灾、爆炸的点火源;加油站应加强法兰跨接导线的检查。(2)配置的灭火器应定期检查,防止其因失效而耽误救治火灾的最佳时间。 (3)加油站的防雷、防静电接地应按时检测,发现电阻超过限值时及时维修、更换。 2、安全条件方面的建议在加油站日常经营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做到面临事故时不手忙脚乱、毫无头绪。3、设备装置维护方面的建议(1)油罐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油罐的腐蚀情况、检查罐壁厚度,防止因为油罐泄漏发生事故。(2)加油机应定期维护,防止其内部损坏导致漏油。4、安全投入方面的建议加油站应注重安全方面的投入,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4.1.3的要求在罩棚下,加油机附近,站房设置安全警示牌,在卸油口、油罐区附近设置安全警示牌及事故作业标志牌;添置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及防护手套。及时追加安全投入资金用于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设施安全教育设施的购买、维护。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资金投入也是不可缺少的。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