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南堡开发区创新道北侧 | |||
报告名称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5#锅炉脱硫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编号 | AP/ZY-201610006 | |
项目组成员 | 耿彩红、刘宝钢、郁建元、訾兆明、王永恒 | |||
项目简介 |
主要是对脱硫系统中的制浆系统、烟气系统、脱硫循环及氧化系统、工艺水系统等进行技术改造;具体的建设内容为吸收塔塔锥取消,增设进口侧搅拌器;塔体增加临时排放烟囱,喷淋层由三层增加为四层,重新布置喷淋层及喷嘴、原旋流喷嘴改成三匝螺旋喷嘴;除雾器更换;原有循环浆液泵利用一台,再改造三台循环浆液泵;氧化风机改造一台,与4#炉两台风机共用一台备用设备;石膏排出泵更换;更换部分管道、阀门,设置地坑池及地坑泵。 建设地点: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位于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该项目建于厂区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8°7′-118°12′,北纬39°13′-39°16′之间。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次检测化学有害因素应检5种,实检5种,物理因素应检1种,实检1种。照度应检1种,实检1种。 其中6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1种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一、 化学有害因素:应检点数17,实检点数17。 石膏粉尘-总尘、石膏粉尘-呼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规定。 二、物理因素:应检点数7,实检点数7。 不符合噪声职业接触限值的工种及检测点:脱硫运行工的5#氧化风机房。 三、照度:应检点数1,实检点数1。 照度的检测点检测结果符合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4.1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 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意见书((冀唐)职项目备字〔2015〕8号),该技改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4.2综合评价 通过对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5#锅炉脱硫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的分析与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1)总体布局与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合理,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生产工艺成熟,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布局合理;其总体布局、工艺及设备布局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规范、标准的要求。 (2)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该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石膏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高温,涉及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石膏粉尘、噪声。经检测,石膏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检测值均低于接触限值,可保持目前的操作方式和防护措施;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限值要求,员工在进入高噪声作业场所(如5#氧化风机房、5#循环水泵房以及5#工艺水泵房等)作业时,需按要求佩戴3M防噪声耳塞。 (3)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效果: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全部给予落实,符合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的要求。该项目设置的主要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了安装并投入使用,现场检查,其运转效果良好。 (4)个体防护用品:该技改项目根据作业人员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情况,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的要求为相应工种的操作人员配备了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制定有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5)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该项目的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及辅助用室设置均符合标准要求。 (6)应急救援措施:公司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锅炉车间相关异常事件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符合要求。 (7)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该公司建立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设置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人;作业人员均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为员工进行职业病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公司按照“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的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符合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8)职业健康监护:该公司已对该项目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发现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职业病。 综上所述,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5#锅炉脱硫升级改造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达到了一定的控制效果,可以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建议: 为了能够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完善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该技改项目还应执行以下建议: (1)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不断增长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增强职业健康管理能力。 (2)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3)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有专人管理,保证其性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有针对性的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断提升全员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 (5)该技改项目维护、检修生产装置时,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检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6)定期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7)该项目在今后的运行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备。 (8)建设单位自该技改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取得回执后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9)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继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继续加强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接害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实现全覆盖,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检查岗位和因素可参照本资料性附件第5.1.2节表5-4中重点评价因素执行,各危害因素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应参照GBZ188-2014中的要求确定。 (11)逐步完善监测设备,对工作场所存在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更加规范的日常监测。 (12)不断完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3)坚持定期对告知卡和警示标识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14)夏季高温时段进行作业场所的高温检测,并为员工发放清凉饮料,并配备应急救援药品,如藿香正气水。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