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报告公示 > 唐山安平职业健康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17-12-0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唐山市古冶区唐家庄
报告名称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编号 AP/ZY-201610004
项目组成员 耿彩红、韩建明、刘宝钢、刘昂、阚佳强、訾兆明
项目简介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唐山市古冶区唐家庄。烧结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的东部,原竖炉区域,拟拆除的3×90m2烧结机,建设一台265m2烧结机,年产高碱度烧结矿262万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石膏粉尘、石灰石粉尘、白云石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煤尘、电焊烟尘、氧化钙、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锰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紫外线以及工频电磁场;作为本次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煤尘、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噪声以及高温。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升级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建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①拟建项目应在转运站、皮带通廊、矿槽顶层设置洒水栓或采取喷雾加湿措施降低粉尘产生量;冬季作业时,应考虑是否安装采暖设施防止冻结。
②拟建项目应在烧结区域安装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主要是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其中设置一氧化碳预报值为PC-STEL的1/2,即15mg/m3,警报值为PC-STEL值,即30mg/m3
③厂房内一氧化碳检测报警点设在与有毒气体释放点距离1米以内;因一氧化碳有毒气体密度小于空气,故其检测报警点应高于释放点。
④厂房外一氧化碳检测报警点设在与有毒气体释放点距离2m以内;检测报警点一般设在常年主导风向(西风)下风向的位置;因一氧化碳密度小于空气,故其检测报警点的设置位置应高于释放点。
⑤拟建项目应确保项目主控室的噪声≤70dB(A),值班室的噪声≤75dB(A)。
2、应急救援设施
①拟建项目应明确劳动定员中应急救援组人员的设置情况;
②针对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情况,拟建项目应针对项目涉及煤气区域的作业场所编制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或相应的现场处置措施等;
③拟建项目应明确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频次问题,对于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演练,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
3、建筑卫生学
①拟建项目应根据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选用事宜的符合现行节能标准的灯具;如在粉尘作业场所,应选择防尘灯具;在高温作业场所,应选择散热性能好、耐高温的灯具。
②拟建项目厂房内墙、屋顶以及地面应光滑平整,应采用不吸收、不吸附毒物的材料,必要时加设保护层,以便清洗。厂房还应设洒水清扫或冲洗地面等设施。
③拟建项目厂房的排风天窗宜布置在热源的上方,天窗应有防雨措施。
4、辅助用室
①拟建项目车间卫生特征分级为3级,项目的便服、工作服可同室分开存放或者分柜存放;更衣室可以与休息室合并设置。
②拟建项目车间内应设置盥洗设备,项目劳动定员为104人,车间卫生特征分级为3级,每个水龙头的使用人数为31-40人,故至少应设置水龙头数量4个;具体的设置数量还应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
③拟建项目车间内应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休息室,休息室内设置清洁的饮水设施。
④拟建项目劳动定员104人,未明确男职工人数,结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7.3.4.1条的相关规定,男职工人数<100人时,可按25人设1个蹲位;>100人,每增加50人设置1个蹲位;具体的设置情况还应结合实际。
⑤拟建项目劳动定员104人,未明确女职工人数,结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7.3.4.2条的相关规定,女职工人数<100人时,可按15人设1-2个蹲位;>100人,每增加30人设置1个蹲位;具体的设置情况还应结合实际。
⑥拟建项目劳动定员104人,未明确女职工人数,结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7.4.1条的相关规定,最多班组女工>100人,还应设置妇女卫生用室。
⑦拟建项目劳动定员104人,未明确女职工人数,结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第7.4.3条的相关规定,最多班组女工>40人,还应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
5、职业卫生专项投资
职业卫生专项投资中应包含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和更换,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维护和更换,警示标示设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日常检测设备设置及监测费用、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防暑降温用品等费用。故建议企业建立职业卫生专项投资表,对涉及的职业卫生经费进行相应填充,随时更新、补充。
6、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
建设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对建设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从资质审查、培训、施工管理,到现场检查和考核验收,实现项目建设全过程职业健康控制。
(1)项目发包
项目发包时应当对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选择资质合格的施工企业进行项目建设,以保障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建设质量。
委托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按着设计要求完成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建设。
(2)施工过程职业健康管理
审查施工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以及职业健康技术措施计划。施工企业制定的职业健康技术措施、计划,要与项目建设特点相结合,施工技术方案与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一致。
(3)职业健康技术交底
项目负责人须向有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技术交底。按照本报告对施工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结果,将该项目建设过程的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措施、注意、事项告知施工企业。
(4)防护措施
  噪声作业环境中,佩带戴耳塞、耳罩等防噪声用品。
  粉尘作业环境,佩带防尘口罩。
  对夏季露天高温作业人员应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有高血压、慢性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以及糖尿病等人员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夏、秋季节要为作业人员发放清凉饮料,并且配备必备的应急药品,如藿香正气液。
  设备调试安装过程涉及到工艺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试安装单位应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毒口罩。
7、其他建议
(1)建设单位应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对原有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补充完善,主要是完善拟建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
(2)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Copyright © 2017-2020 唐山安平职业健康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冀ICP备2021027708号 技术支持:万唯科技